【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】不文明行为曝光(第116期)
2022-11-04 11:28:35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思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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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亮底色,也是一座城市的最暖名片,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。文明城市创建,每个人都是参与者,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可能让城市形象受损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。近期,本栏目将通过负面曝光,督促整改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。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现象
湘J81935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77ZH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89LT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粤S6M6Y6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1P697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H7673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N5552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U388于2022年10月14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新C0706G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LQ393于2022年10月14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QF18于2022年10月14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GL860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8Q33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ME225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R7793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HW322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QE938于2022年10月14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KQJ255于2022年10月15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QQ876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Y3002于2022年10月15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E3798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HF16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6A060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8F77于2022年10月15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ANS619于2022年10月15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PA188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K598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98PA于2022年10月15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二、车辆乱停乱靠现象
湘JUE781于2022年11月3日在华府路不按规定停放。浙CF9N75于2022年11月3日在滨湖路不按规定停车。常德0068893于2022年11月3日在滨湖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J3T633于2022年11月3日在净心路不按规定停车。
粤BT6472于2022年11月3日在芙蓉西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JR2063于2022年11月3日在龙阳中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J302N3于2022年11月3日在芙蓉路不按规定停车。三、违规经营现象
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3日在书院路(市民广场)违规摆摊设点。新亚宾馆于2022年11月3日在南岳路占用人行道晾晒衣服。

净心路流动商贩于2022年11月3日占道经营。

编 辑:刘思怡
一 审:黄学丽
二 审:朱自刚 张智峰
三 审:彭庭毅责编:刘思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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